问题 | 肝硬化被认为是不告知的疾病,如何证明我在申请时已经告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合同,双方应当诚实信用,被保险人应当告知真实情况。如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告知事项,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承保有关的情况,如未按照约定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六条,合同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义务,不得以虚假、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 3.《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或申报理赔时,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事项有关的情况。 因此,被保险人在申请肝硬化医疗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身患病情况,如有隐瞒,保险公司有权利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险人可以证明在申请时已经告知患有肝硬化,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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