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院冻结的房子从立案开始直至强制执行前的执行阶段一般可以继续居住,强制执行阶段不能继续居住。房屋被冻结、查封后,非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买卖、过户、设定抵押和进行租赁,但是通常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