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格式条款指的是在签订合同时,没有与对方进行商议的条款。一般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很容易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在实务合同关系中,格式条款运用的比较多。例如,卖方的销售合同条款,还有租赁合同条款等等。如果格式条款中,存在故意加重对方责任的,并且排除其主要权利的,则该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