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一位户主由家庭成员推举选择,不过在家里还有其他成年人的情况下不能选未成年人,经过决定以后新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本户内成年人员以及房屋产权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户主死了应该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继承户主,由其他成年家庭成员带户口本、户主及本人身份证、户主死亡证明,先注销户主的户口,再申领新的户口本。 户主的变更都是到当地的派出所去办理的,主要是需要户主的死亡证明,对户主户口的注销,到了派出所以后,自然会在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逐步完成对户主的变更。户口本上面一家之主的填写,在法律上并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家里面如果有成年的孩子,原户主去世,户主填写成孩子也可以。我们国家对于户口这方面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家庭当中必须要有户主,当然如果户主已经去世,可以由其他的成年成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户口本进行护主的更换,当然首先需要对于原来的户主进行注销。 户口本使用规定是什么?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