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二套房的贷款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利率不得低于央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户口本上的人为一家庭,深户可以购买2套住房(包括国土局登记的房产:民房,商品房和福利房等。非深户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如果孩子已经另开户口,算另一家庭,二套房一般都是6成首付。 深圳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是“认房又认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一、二套房贷款流程如下: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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