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寺院管理委员会怎样组成 |
释义 | 法律分析: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法律依据:《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 第八条 寺庙应当通过协商成立民主管理组织。管理组织的成员一般由本寺庙的教职人员组成,也可以吸收所在地信教公民代表和当地村委会(居委会)代表参加。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至5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人选确定后,由寺庙管理组织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在审核备案材料时,应当征求寺庙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 寺庙管理组织成员在任期内如有变更,按前款规定的程序及时进行变更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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