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事政策,14到18岁的青少年涉嫌犯罪时,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轻或减轻处罚。而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对于14到16岁的青少年中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等特定罪行的案件,也应当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的刑事政策,对于青少年犯罪,我们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这里的“青少年”指的是14到18岁的人。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人,我们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对于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他们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然而,在14到16岁的青少年中,如果他们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等这些特定罪,我们也应当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 结语 青少年犯罪是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但我们应该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给予青少年教育和改造的机会,让他们走出犯罪的歧途。同时,对于16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他们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而对于14到16岁的青少年,我们也应当让他们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希望他们能够迷途知返,远离犯罪的道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