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买房父母出的首付,双方子女还贷或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按揭还贷部分一般归双方共有,除此之外,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