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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波补办身份证地点
释义
    宁波市的居民需要补办身份证件的,可以到宁波市内各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申请办理。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需要如下材料: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凭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2、换领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或身份证损坏不能辨认的,需本人凭原居民身份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领取新证时交回旧证;
    3、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需本人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证件之一,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综上所述,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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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