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封存后怎么转移到新单位 |
释义 |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的方式如下: 1、职工跟新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之后,去住房公积金领取接收单,同时还要去原来的用人单位领取一份公积金转移证明文件; 2、在职员工带着转移证明文件、接收单、本人的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原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提交相关的资料; 4,公积金转移之后缴纳比例是否有变动有可能有一定的变动,因为每个单位在给员工缴纳公积金的时候,是根据单位的利润进行决定的,目前国家规定的缴纳比例是在百分之十二左右,在缴纳公积金的时候,员工和单位都必须要承担一半的费用。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1、个人住房公积金; 2、异地转入申请表; 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个人授权委托书; 5、办事专员身份证复印件; 6、个人公积金账号启封申请书。 7、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公积金账户起封申请书。 公积金封存转移到新单位提取流程有哪些?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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