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程序之启动有两种因素: 1、申请人提出申请。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 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2、专利局自行进行。根据《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同时《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申请自行进行审查时,应当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