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有什么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特点: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人数。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至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限额为股东应交付的股份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筹集资金。任何人缴纳股款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户必须向社会公开,以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情况并做出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程序复杂。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 一,编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经营范围; 3、设立方式; 4、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内容; 6、利润分配办法; 7、解散事由; 8、清算方法等内容; 9、发起人签字,并确认时间。 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 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产生于18世纪的欧洲,19世纪后半期广泛流行于世界资本主义各国,股份公司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的资本也都划分为股份,但是这些公司并不公开发行股票,股份也不能自由转让,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股票都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因此,狭义地讲,股份公司指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和筹办事项要符合什么法律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股份的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法律行为。这里讲的股份的发行是设立发行; 是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筹集组建公司所需资本而发行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 发起设立发行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招募设立发行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限股票的形式。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应当相同。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及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其余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 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由银行代收和保存股款,向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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