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原则上应该先立案再进行调查取证,对于需要立即查处的违法行为,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一般程序”中的顺序,第一节为“立案”,第二节为“调查取证”中也可以看出,调查取证应该在立案之后进行。对于紧急案件也可以先调查取证再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需要立即查处的环境违法行为,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