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内容约定选择修理厂,但选择修理厂不能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将选修理厂的权利强制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合同中与被保险人明确约定,则被保险人有权选择合适的修理厂。若修理厂的选择引发纠纷,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条:保险合同中,对修理厂选择的约定应当明确;如果没有明确约定的,被保险人有权选择修理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消费者享有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对方的正当权益。 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造成损害的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