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借钱买的房子没打借条。如果是在子女婚姻登记之前购买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不予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是子女结婚登记之后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进行分割,但是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给一方的,则不予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