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房贷算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的,婚后夫妻双方一起还贷,且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所有,但是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其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是属夫妻共同财产的。 一、婚前有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婚前房产在夫妻离婚时能不能被分割,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或妻一方自行购买的,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能分割; (2)夫或妻一方购买,登记自个人名下,但婚后由双方共同还贷的,认定为产权登记的个人财产,夫妻二人共同支付的贷款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这一部分; (3)房屋登记在非出资方名下,通常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方明确表示归登记一方个人所有,按产权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不能分割; (4)双方出资情形下,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同居期间购房,通常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婚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只登记在夫或妻一方名下,同居期间购房,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非同居期间购房,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照借款或赠与处理,视觉具体情况而定; (5)夫妻父母出资时,如果是一方父母全资出资,并将房产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如果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者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部分房款,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父母均出资,无论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父母出资房屋,离婚时该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购房的,则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具体怎么分割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离婚时该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则离婚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离婚时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且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三、离婚房产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为个人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后按揭贷款,产权证登记在一名下的,该房屋为其个人婚前财产。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另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全部返还菱;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的部分,应当返还其中的一半。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有债务的应当返还。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在婚前购房时也有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屋为产权登记人的个人财财产,剩余末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期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另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4、有证据证明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基于双方协商,并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其按揭贷款产生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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