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
释义 | 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根据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规定抵扣进项税额或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再者“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企业所得税、销售畜禽免征增值税。 核心提醒一:征3%或者1%抵扣9% 核心提醒二: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核心提醒三: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核心提醒四:“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销售农产品税收优惠政策 销售农产品的优惠政策有以下几条: 1、直接用于从事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2、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土地使用税。3、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10年4、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5、免征车船税:拖拉机,捕捞、养殖渔船。6、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7、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1年内,免征土地使用税。8、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9、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产品初加工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农产品加工的税收优惠政策很多,一般体现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比如增值税方面的, 1、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包括初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免征增值税。 2、鲜活肉蛋产品。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的,比如,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包括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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