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西暂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条件:流动人口在太原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后,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材料:申领人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山西省暂住证办理办法》 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10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 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 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十条 流动人口在申报居住登记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第十一条 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 码、近期照片、常住户籍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服务处所、受教育状况、劳动 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未满16周岁的随行人员等内容。 第十二条 流动人口登记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动的,居住登记申报人应当自发现登记 信息错误或发生变动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更 正或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经营性服务场所住宿 的人员,由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在医院住院就医的人员,由医院按照患者住院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寄宿就学或者培训的人员,由其寄宿的单位在入学时进行登 记。 对求助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由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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