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生育二胎的夫妻有哪些 |
释义 | 1、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2、患有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3、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 4、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5、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自治区定居的; 6、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7、一方是再婚且只生过一胎,另一方是初婚未肓未捡养的; 8、农村户口,且第一胎为女性 9、第一胎为智障儿童。 一、再婚生育三胎新政策 一、再生育政策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 此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规定,新增一条: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关于再生育情形,在这部法律修订之前,各地的条例在规定再生育情形时,地区之间有一定差异。概括起来大概有八至九种类型,各地的情况比较复杂。 举例来说,按照各地现行计生条例,关于再婚家庭生育子女的问题上规定较严格,只有当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时,才能获准再生育一个孩子;而广东规定较为宽松,包括一方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但都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或者是双方各有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子女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这三种情况都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因此,若按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一个北京人和一个广东人再婚组合家庭后,就应该可以按照更宽松、更有利于这对夫妻的政策来选择是否再生育。 二、关于生育三胎的规定原配夫妻申请生育三胎条件: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生育的第一个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经有关部门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影响劳动,生活不能自理的; 一方符合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条件的; 一方为从事出海捕捞连续五年以上的渔民,现仍从事出海捕捞的; 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女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无兄弟,其姐妹均只生育一个子女,男方到女方家庭落户赡养老人的。 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 三、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三胎条件: 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二、河南三胎可以办理准生证吗 三胎政策放开以后,一对夫妻可以共同抚育三个子女,对于2021年之前经批准可以生三胎的人有1、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这一款)5、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包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批准后发给生育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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