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税 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含农村)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注意以下几点:①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②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房产税。③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 商品房 ,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