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沪牌需要的条件如下: 1、本市户籍,或者持上海市居住证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清楚自己的缴纳情况,可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询; 2、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 3、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4、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5、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 (1)累积记分达到12分; (2)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6、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 上沪牌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新车上牌材料(本市户籍)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机动车统一发票注册联;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注册联(包含车船税);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副本原件; (5)国产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进口车的是《货物进口证明书》、监管单或者罚没单)。 2、新车上牌材料(外省市户籍)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机动车统一发票注册联;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注册联(包含车船税);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副本原件; (6)国产车的机动车出厂合格证(进口车的是《货物进口证明书》、监管单或者罚没单)。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