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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撤销盗窃案的立案
释义
    盗窃罪立案后,若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故,则应当撤销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二年多。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限制也有所不同。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分析
    盗窃罪立案后,若以下情况出现,则应当撤销案件:
    1.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大,不认为构成犯罪;
    2.犯罪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3.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
    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故。
    一、刑警队盗窃案立案后多久结案
    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长的可达二年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一)侦查阶段:
    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二)审查起诉阶段:
    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三)审判阶段: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盗窃案警察会查吗
    盗窃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警察会查。如果数额较小,警方不会立案侦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结语
    在处理盗窃案件时,可以根据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决定。若案件情节较轻、对社会危害性不大,则不认为构成犯罪;若案件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故,则可以撤销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侦查到开庭,一般需要四五个月的时间,但长的可达二年多。在侦查阶段,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若需要延长审理期限,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七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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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