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鸡西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
释义 |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的 退休证明(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伤残证。 三、因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再就业,且未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时间达两年以上的证明、户口所在地社区开具辞职后至今未再就业证明。 四、调出本市的 提供调转证明、调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号、全称、开户行。 五、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医院、公安、法院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注: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财务印鉴、法人名章、符合提取种类的相关要件、提取人与单位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统一为A4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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