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暂住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暂住证的流程如下: 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点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申办人亦可使用身份证的相片回执; 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电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住证申请表或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2、办证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办证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片回执; 4、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证件照2张; 5、居住地合法居住场所证明; 6、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资料:在全省范围内非首次领取的,须出示补领,换领居住证工本费缴纳凭证。 综上所述,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