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股权发生转让的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为国有、集体企业的,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7、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8、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9、出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