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对纳税人多缴的税款申请退税有时间上的限制,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根据以上规定,已经超过3年,税务机关依法不予退还。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二、多缴税费可以申请退税的范围有哪些? 多缴退税的范围: 1.纳税人申报计算、填写错误; 2.适用税目、税率错误; 3.开发票冲红、作废; 4.汇算清缴结算退税; 5.税务机关适用税法错误; 6.辅导期纳税人增购发票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辅导期结束后结算时,实际预缴税额大于应纳税额,产生多缴税款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三年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