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特困生和贫困生标准 |
释义 | 贫困生的界定标准暂定为: 1、本人月平均生活费、家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平时生活节俭,完成学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 2、家庭所在地处边远经济较落后的农村地区,或父母下岗无固定经济来源,以及残疾学生、单亲、父母离异(低收入家庭)的学生; 3、少数民族学生,及少数本人虽未主动申请但家庭确实贫困,且有相关证明情况属实的学生,可列为贫困生。 特困生: 1、孤儿,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2、烈士子女,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相关证明,复审不需要补充材料; 3、父母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复审看是否是三年内低保证,需补当年发放记录; 4、单亲家庭,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离婚或者死亡证明,复审时需调查是否再婚; 5、父母亲因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需要残疾证来鉴别残疾种类的影响,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6、直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要病历或突发自然灾害证明,复审不需补充材料。 (1)特殊困难:指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无劳动能力、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等的特殊情况,完全无正常学习、生活来源的学生; (2)困难:指家居农村贫困地区,家庭主要成员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负担过重劳动力低下,经济来源少; (3)一般困难:它是指家庭主要成员有一定劳动能力,有少量经济来源。但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仍然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想申请贫困补助,就需要先提出个人申请,贫困申请书,写清楚家庭贫困的原因,看看是否符合贫困补助条件。申请的学生必须有户口,提交个人户口页原件和复印件,有的地方还要求提交户主的户口页。提出申请后,班主任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学生贫困生申请表,填写申请表。 所在的村或居委会出具家庭贫困证明信,信中贫困原因要和个人申请和贫困生申请表的贫困原因是一致的,在出具的贫困证明信上,有的还要求加盖乡镇政府一级的公章,提交学籍表,必须有学籍的贫困学生,如果没有学籍号是无法申请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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