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离婚在哪里能查到 |
释义 | 一般都是要到婚姻登记部门查询的,因为男女双方在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发证地的民政局已经将离婚协议等内容备案了,因此查询也就要去颁发离婚证所在地的民政局去查。到当地民政局去问一下便可,离婚证不能随便查询,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去离婚登记地所在的民政局查询他人的离婚证信息的,能查离婚证信息的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或是当事人本人的利害关系人。结婚离婚的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我国目前还无法在网上查到。也就是说,离婚证的编码及离婚证真假现在是无法在网上查到的。 那么,离婚登记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3)冷静期。离婚登记当事人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自冷静期届满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期间,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双方当事人应持规定有效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以上就是关于是否离婚在哪里查的相关规定,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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