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准计算:一类地区16000元/亩;二类地区15000元/亩。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 2、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 青苗补偿按被征收土地的耕地面积计算,标准为2000元/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经依法批准后; 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位置、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登记的地点和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和村、组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