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复起诉后怎么认定行政诉讼 |
释义 | 行政诉讼中重复起诉的认定: 1、原告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应当认定为重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一个法院就该行政行为立案后,当事人又在其他法院起诉的,构成重复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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