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如下: 1、所谓广告,是指面向公众的宣传活动,或以书面、言语、登录报纸、张贴、电视、广播等形式。这种广告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必须向不特定的人表达一般的含义。这里的不具体可以是无限的,也可以是有限的。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只要表达给非特定的人为意思,仍然是悬赏广告; 2、必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表示支付一定报酬。这里提到的某些行为在实践中是多样化的。如有遗失物拾取、违法犯罪举报、某些作品完成等。这里的行为并不局限于积极行为,消极行为往往会成为奖励的目标,比如在一定时期内保持某种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