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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悬赏广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释义
    构成要件:
    1、对不特定人为意思表示“所谓广告,是指面向大众的宣传活动,或以书面、言词,或登载报章、或张贴、或电视、广播等形式。”这种广告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必须是向不特定的人为一般意思表示。
    此处的不特定可以是无限制的,也可以是有限制的。
    在范围有限的情况下,只要是向非特定的人为意思表示就仍为悬赏广告。
    这比如,专以教师或学生为对象的悬赏广告。
    另外,广告人发生悬赏广告后,如果出现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时,对其已发出的悬赏广告的效力并不生影响。
    2、必须对完成一定行为的相对人,作给付一定报酬的意思表示。
    这里所指的一定行为在实践中表现多种多样。
    如有遗失物拾得、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一定作品的完成等。
    此处的行为也不仅限于积极的行为,消极行为在很多时候也能成为悬赏的标的,这比如一定时期内保持某种状态的行为。
    一般来讲,广告人征集的这种行为对广告人来讲有无经济利益并不重要。
    有些甚至是对广告人不利的行为亦可成为悬赏的标的。
    这比如,某饭馆征集对其服务的批评的行为。
    悬赏广告的目的,在于要求他人实施一定的行为。
    因而,一些已经存在或偶然发生的事实并不能成为悬赏广告的标的。
    这比如,对社会上身高最高的人承诺给予一定的给付之悬赏广告。
    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这是悬赏广告的重要内容。
    此处报酬的种类和数额并没有限制。
    不单是财产上的利益,一些社会荣誉也可以成为报酬的内容。
    对于财产性质的报酬,其标准完全依赖于广告人的自愿。
    3、必须有一定行为的完成。
    悬赏广告中报酬给付义务的发生,必须有广告所指定行为的完成。
    在单独行为理论下,这是悬赏广告法律效力发生的独立要件。
    这里的指定行为中,如果包含有完成该项行为后的通告义务时,则只有在行为人为通告行为后该行为才被视为已完成。
    没有此项义务的行为,在该行为于客观上完成时就视为悬赏广告已经发生效力,行为人于此时起取得报酬请求权。
    4、一定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一、单方允诺是什么意思
    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主要是指悬赏广告、幸运奖和礼物。单方允诺是行为人为自己设定一定的义务,使对方获得一定权利的意思。单方允诺又称单一行为或单方面的约束,其行为是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因此,单方允诺不能随意撤销。撤回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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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