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立新企业的一般流程是什么,请按照流程说明? |
释义 | 法律分析:1、工商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核名分为市名和省名。市名在当地的区内工商局审核通过即可,省名的话在区内工商局审核通过后还要去市局再次通过。所需资料: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自己想要起的公司名称。2、工商执照:名称核下来之后就要去工商局领一套工商设立的资料,确定公司的法人,监事,财务人员以及公司的经营范围,资料填好后法人股东到场签字,工商局确认经营范围无问题后会录入系统。然后等待3-5个工作日即能去工商局领取执照。3、刻章:工商执照出来后要带着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去公安刻章部刻章。一套章有五枚,分别为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及发票章。4、税务备案:等章出来就能带着公司的资料去国地税进行财务制度备案了,法人和财务要去税局进行实名认证。同时可以在税局办理发票领购本及核验发票章。5、开立基本户:去银行开立对公账户,一般情况下开立基本户要先去银行预约,可以和税务备案同时进行。等基本户出来要签订三方协议。6、购买电子钥匙及税盘:税务备案过后要去购买报税用的电子钥匙,开立一般户后要去相应的部门购买开票用的税盘。7、申请发票及报税:到这一步公司的相应步奏已基本完成,可以做账及到报税期可以正常申报了;也可以去税局申请领用发票,公司可以进行正常的经营状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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