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房抵押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释义 | 1、要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2、需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一、二手房抵押登记的程序及法律依据 房屋抵押登记程序如下: 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抵押登记申请书。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审核。登记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核。 三、登记的变更与注销。 二、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合同内容包括: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六)抵押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五)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六)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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