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导暗示你离职的话语 |
释义 | 第一:突然增加你的工作量,让你整个人都处于高压的工作强度中,但是决口不提给你涨工资的事情,哪怕你主动提了,领导也会找理由搪塞过去。让你多干活,不给相应的报酬。 第二:还有一种是和第一种正好相反,就是边缘化你,不给分配任何的工作。这种一般都是针对年轻人,很多年轻人受不了这种被无视的态度,就会主动离职。 第三:就是让你经常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没有让你端茶倒水,复印东西之类的,让你毫无机会展示自己的专业才能,也在公司没有学习成长的机会。 第四:领导开始各种针对你,各种看不惯你,动不动就对你的工作指指点点,不时的找个机会训斥你。甚至当着很多同事的面,让你面子上挂不住。 最后,总结一下:工作量突然增加让你梳理自己的工作,逐步把重要工作移交给别的同事做什么都不对坐冷板凳部门同事都避开你,不跟你玩给你推荐工作强迫你去休假不停的告诉你,公司业绩很差所以,我建议我的同学浩子,一边开始更新自己的简历,准备找工作;另一边认真完成工作,跟领导好好谈谈,拿笔补偿金离职。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领导暗示你离职的话语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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