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压线行驶的,将处于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如果当事人对上述交通违法处罚有异议的,可于作出处罚之日起60日(含非工作日)内提出申请行政复议,其中现场处罚为《处罚决定书》开具之日起计算;非现场处罚即需“打单”的违法,从接受处罚(打单)之日起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需携带书面申请材料、驾驶证或有效身份证、行驶证和《处罚决定书》到市交警支队法制办提出申请。各县区交警大队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需到各县区公安局法制室申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记分查询方式,提供查询便利。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