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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河南省直公积金提取
释义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在河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前往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提供相应的申请表、身份证和证明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符合一定条件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购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房租超出收入比例等情况。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若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存储余额将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
    一、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办理场所: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业务大厅的窗口
    办理要件: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三、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申请流程
    河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申请流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在河南省范围内有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5年;2. 无法继续购买或者租赁住房的情况下,如因年满60周岁、患有重大疾病、因工作调动等特殊情况;3.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证明等。申请流程如下:1. 登录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窗口;2. 填写提取申请表格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3. 审核通过后,等待提取款项的到账,可以选择银行转账或现金领取。建议提前了解具体的提取条件和流程,以便顺利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结语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重要的长期住房储金制度。在河南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退休、离休、出境定居等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公积金。办理提取时,建议提前了解具体的条件和流程,以便顺利办理。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办理提取业务的主要场所,提供必要的申请表格和窗口服务。请注意,提取公积金后需要注销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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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 23: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