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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从事人体器官移植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不得从事与买卖人体器官有关的活动。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
    法律依据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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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20:2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