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公司劳务费的会计分录 1、收到劳务费,企业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以及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由企业交纳的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由企业交纳的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社保(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4、收到劳务发票 借:工程施工——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项目取得劳务费专票) 贷:应付账款 5、实际付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 【法律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第四条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 (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