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地干活的钱老板不给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在工地干活属于职工的劳动行为,老板不给工钱与员工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对于劳动纠纷,职工可以先与老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机关投诉。投诉后,由劳动监察机关责令老板支付工资,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