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侵权一样,是一种法定的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具体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 1、构成要件: (1)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 (2)他方受有损失。 (3)获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2、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1)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出情形: ①给付系基于履行道德上的义务。 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 ③明知无债务而为清偿。 ④基于不法原因而给付。 (2)其他情形排出: ①强迫利益。 ②反射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