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由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符合公司人格否认情形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公司出了问题一般由公司承担。 一、公司的债务谁承担 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法人承担。公司是属于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应当以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其中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公司的债务应当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其中公司的股东存在特殊情况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应当怎样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