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中可以办理休学。 学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一学期内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数的三分之一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定后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准予休学。学生因伤病提出休学的,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学生因患严重传染性疾病,经医学鉴定须长期隔离者,学校可要求其休学。 办理休学需要的资料如下: 1、休学申请书:应当明确休学的原因、休学的时间、休学后的计划等内容; 2、学校出具的同意休学的证明:一般需要学校的教务处、学生处或者辅导员出具的同意休学的证明,证明学校同意学生休学,并记录休学时间; 3、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学生证等; 4、其他相关证明:可能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家庭困难证明等,具体要求应当根据学校的规定进行确认。 综上所述,休学是一项重要的决定,需要仔细考虑和审慎决定。在办理休学前,建议学生和家长与学校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了解休学的影响和后果,确保做出明智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在一学期内因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休学、复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