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盗窃QQ行为违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68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