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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怎么开
释义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开婚姻证明有两种情况:1、本人到场办理。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2、他人代理办理。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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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