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规出租车的处罚规定 |
释义 | 黑出租处罚:未经许可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将受到罚款和停业处罚。吸毒第一次被抓将受到拘留和罚款。偷渡者提供条件者将受到拘留和罚款,偷渡者本人将受到拘留或罚款。乘出租车遇害凶手将根据情节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无证驾驶者将受到罚款和拘留。寻衅滋事不论是否持械,只要具有黑社会性质,都属于涉黑行为。 法律分析 黑出租处罚: 1、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2、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3、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次吸毒抓到了怎样处罚? 吸毒第一次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偷渡抓到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二条: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偷越国(边)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乘出租车遇害凶手如何定罪处罚 乘出租车遇害,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是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免以刑罚。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会受什么处罚 无证驾驶被交警抓到的,驾驶人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而且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都算无证驾驶。 寻衅滋事没有持械算涉黑吗 寻衅滋事没有持械但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算涉黑,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算涉黑。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是否涉黑与是否持械进行无关。 结语 黑出租处罚: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倍以上10倍以下;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罚款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构成犯罪,追究刑责。吸毒首次抓获: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拘留5日以下或罚款500元以下。偷渡违法:提供偷越条件者,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并罚款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偷越者,拘留5日以下或罚款500元以下。乘出租车遇害凶手:涉嫌故意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证驾驶被抓:罚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并处15日拘留。寻衅滋事是否涉黑与持械无关。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八条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应当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教育行政部门送来的征求意见材料后,应当在一日内通知申请人交验机动车。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六十六条 校车标牌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向核发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机动车行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审核,补发或者换发校车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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