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盐田区车辆所有人变更到盐田车管所办理,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新围西街与盐田南四街交叉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办理材料: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2、变更前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6、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持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7、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