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务发错工资的责任不能全部让财务承担,多发工资的应当予以返还。 财务发错工资往往是多发了工资,这种情况下,多发工资的员工所获得的额外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依法应当予以返还。如果员工拒绝返还的,可能会因为不当得利而涉嫌侵占罪,如果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乱扣工资的处理方法如下: 1、申请调解; 2、对于单位乱扣工资的行为,员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 3、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将问题提交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也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员工需要保存好相关证据; 4、诉讼解决。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