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买房的,不可以异地公证的。当事人是为委托事项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是不可以异地公证的,只能向这几个地方提出公证申请,其他地方的公证机构是不会受理该公证事项的。总的来说,委托买房的,不可以进行异地公证,当事人必须去法定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其他公证机构不会为当事人办理公证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