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割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户口分离条件是什么 户口分离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达成分户协议; 2、凭分户协议去派出所办理户口分立手续; 3、费用只需要户口薄的工本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